环境科学 研究生专业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19-07-10浏览次数:7307


  • 学科背景

环境科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点隶属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是我国第一批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00年,学科设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环境科学是十五十一五山东省强化建设重点学科,并于2008年获批为国家重点学科。在第一、第二次学科评估中,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分别位列全国高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第10位和第9位。在2017年全国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评估中,被评为B+级。本学科融合海洋科学、海洋生物、海洋化学等领域的优势研究力量,立足国内外近海海域典型的环境问题和全球性的气候变化问题,致力于海洋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及生态安全领域的人才培养、理论创新、技术研发和社会服务。

  • 科研平台

科研平台依托的海洋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已成为我国海洋环境与生态领域多学科协同创新研究的一流平台及海洋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同时也是我国首个获批的国家实验室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持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和海域使用论证甲级资质证书。通过“211”“985”建设,构建了分析测试、现场监测、环境数值模拟等功能平台,形成了环境调查与观测、环境要素与检测,以及光谱分析、色谱分析、质谱分析等分析实验区,并建设了具有强大计算能力的环境数值模拟计算机群。

  • 科研方向

围绕国家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的重大需求,兼顾科学理论与工程技术,学科方向涵盖:海洋环境动力学、环境生态学、环境化学等。研究工作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主要包括“近海环境动力过程及其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近海污染物的环境行为与控制”两个研究方向,重点关注人为活动影响下海洋生态系统的响应。近年开展了海湾与近海环境污染的动力过程、生态效应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在海洋环境研究的过程认知、机理阐释、理论研究和方法创新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突破,产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学校“环境科学与生态学”2013年进入ESI全球前1%做出了主要贡献。

  • 培养目标

1、博士生

培养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品行优秀的具有良好科学与人文素养的有思想有创造的博士生。根据环境学科特点,依托中国海洋大学的综合海洋学科优势,培养的博士生应具有科学精神、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合作精神,热爱海洋环境保护事业,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环境科学研究的最新技术与方法,熟悉学术规范,熟悉本学科在国内外发展的历史、现状及趋势,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实际工程的能力,具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的环境科学专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或管理人才,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科学领域的领军人才。

2、硕士生

培养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品行优秀的应国家需要的具有专业素养和合作能力的硕士生。利用中国海洋大学的综合海洋学科环境,根据环境学科特点,培养的硕士生应具有创新能力、合作精神,热爱海洋环境保护事业,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环境科学研究的技术与方法,熟悉学术规范,具有高度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事业心,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环境保护专业人才。

  • 课题体系与学分要求

  1. 公共课

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研究生外国语()、研究生外国语()、学术道德与规范、学术论文写作

学分要求:硕士10学分,博士不低于5学分,硕博连读12学分。

  1. 基础课

主要课程:环境海洋学、环境数据统计与处理、分子生物学、水质分析原理与方法、高级环境化学、环境经济学、渗流理论、环境流体力学

学分要求:硕士不低于7学分,博士3学分,硕博连读不低于7学分。

  1. 专业课

主要课程:海陆水环境模拟与预测、海洋生态动力学、生物海洋学、现代环境生物技术、生物修复理论与方法、环境土壤学、高级分析与测试技术、海水分析化学、地下水污染原理与研究方法、场地污染修复技术、废水生物处理新技术、废水资源化与回用技术、危险废物处置与管理、海洋环境评价方法与实践、环境标准与规范

学分要求:硕士不低于4学分,博士不低于2学分,硕博连读不低于4学分。

  1. 其他课程

主要课程:环境微生物生态学、环境生态学、根际生态学、海洋生态毒理学、高级水生生物学、海洋浮游生物学研究方法、大气环境化学、海洋生物地球化学、海洋污染化学、高级氧化新技术、环境水文学、地下水污染数值模拟、地表水体污染修复理论与技术、场地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环境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环境安全与风险分析

学分要求:硕士不低于2学分,硕博连读不低于2学分。

  • 学位论文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要求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和先进性,并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论文工作应反映出博士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生应在学位论文中对自己的创造性成果做出详细的阐述。阐明本领域前人已有的成果和自己的贡献,对学科发展动态有自己的见解并做出评述,要求文字简练、数据可靠、立论正确、层次分明、说理透彻,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万字(含图表)。

2、硕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要求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开拓性和先进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具有实用价值。论文工作应反映出硕士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硕士论文应有至少二个学期的实验工作量,硕士生应在学位论文中对自己的创新成果做出详细的阐述。阐明本领域前人已有的成果和自己的贡献,对学科发展动态有自己的见解并做出评述,要求文字简练、数据可靠、立论正确、层次分明、说理透彻,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含图表)。

  • 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

  1. 博士学位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正式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在顶尖学术期刊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注:权威期刊和顶尖期刊由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目录,博士生论文成果以入学年的目录为依据);或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或获得国际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1. 硕士学位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SCI/EI期刊(会议论文除外)或在研究生入学年(或者学位评定年以前)学院发布的最新版《学院认定的重要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列出的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以上对博士、硕士学位取得所提出的科研成果要求,详见学院的相关规定。

 

  • 联系方式

电话: 0532-667823566678106866781940

联系人:田伟君、郑浩、甄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