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二届“环境先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路遥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366

为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海大环境学子积极进取、拼搏向上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奉献青春力量。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将举办第二届环境先锋”评选活动,对在学术创新、实践创业以及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的海大环境学子进行表彰。

一、评选范围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数量

“学术先锋”、“实践先锋”、“志愿服务先锋”各2名。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5. 能够在班级、学院和学校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术先锋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秀,研究成果突出,在班级和学院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带头作用。本科生主要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有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参加学术会议等将优先推荐;研究生主要考察学术成果,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做报告、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可优先推荐。

(三)实践先锋

积极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展现海大环境学子的使命与担当。例如积极组织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积极进行自主创业、积极组织参与“三下乡”社会调查活动等。获得省级“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等称号的优先推荐。

(四)志愿服务先锋

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展现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例如积极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学雷锋等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日程安排

1. 申请:4月12日前,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将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相关成果及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指定邮箱。每班每种称号至多推荐1名。

2. 初选:学院成立以团委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定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19日前公布进入终选环节的名单。

3. 终选:本环节分线上投票和线下答辩两部分,其中线上投票占最终成绩的30%,线下答辩占70%。答辩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4. 表彰:获得先锋称号的同学,将在世界环境日主题晚会暨第四届环保科技文化节颁奖典礼上进行表彰。

五、奖项设置

所有获得先锋称号的同学,将会颁发奖章和奖品,同时在各类评奖评优中具有优先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明15053269087

作品提交邮箱:1104739678@qq.com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中国海洋大学环境保护协会

20204月2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