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路遥发布时间:2020-10-11浏览次数:1200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为严格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是党和国家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者均是党和国家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效载体。各学院(中心)要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评定范围

符合本款第(二)条所列评定条件的学校2017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定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的评审基本条件:

a: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b: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当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c:学习勤奋刻苦,坚持“求是、求博、求精、求新”的学风;

d: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课外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不断增强综合素质;

e: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

2)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班级(专业)前10%(含),无不及格科目;

3)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综合测评排名列班级(专业)前10%(含)。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最新规定,第(2)、(3)条须同时满足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的评审基本条件:

a: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b: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当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c:学习勤奋刻苦,坚持“求是、求博、求精、求新”的学风;

d: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课外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不断增强综合素质;

e: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

2)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班级(专业)前35%(含);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列入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四、评定程序

1、由学生个人向班级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并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在线”系统提交申请。

2、学院成立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公布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

3、学院组织评审工作,通过答辩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5、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复核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教育部。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请于202010131100前提交:

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和由班主任签字的纸质版,一览表中提到的荣誉称号和获奖情况需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1、提醒申请者在“学工在线”系统中填写信息时请依据《附件3:申请审批表填写审核说明》及《附件4:申请审批表填写范例》。

2、详细核实申请汇总表中所填材料的真实性。

六、名额分配

学校总名额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1号)》明确下发。校内名额分配原则:国家奖学金以各学院(中心)二三四年级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参评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参评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各学院(中心)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1人。

七、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不可兼得。

2.在学校终审复核过程中,若出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同时影响学院下一年度配额。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大、学生关注度高,学院应制定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规范程序、从严要求、认真审核,努力树好学生典型,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院风的效果,进一步夯实我校优良学风。

4.此次评审工作主要通过“学工在线”完成,具体操作指南请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

联系人:张路遥

电话:0532-66781701

邮箱:zhangluyao@ouc.edu.cn

  


附件1:2020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模板).xlsx

附件2: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模板).xlsx

附件3:申请审批表填写审核说明.doc

附件4:申请审批表填写范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