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名称 | 海洋环境调查/ Marine Environment Investigation | 课程代码 | 115114303401 |
课程属性 | 专业知识 | 课时/学分 | 一周/1 |
课程性质 | 必修 | 实践学时 | 一周 |
责任教师 | 田琳 | 课外学时 | |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
《海洋环境调查实习》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专业的本科必修课。课程的目标是让学生配合《环境海洋学》理论教学,基于海洋调查基本理论,系统介绍海洋调查手段和方法,海洋调查资料由人工处理转向自动化处理。同时对当今海洋调查的最新进展也给予介绍。
《海洋学海上实践》的实践性很强。在基本的理论授课前提下,主要注重海上实践的内容,确保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现场资料获取及资料分析能力。
2.设计思路:
本课程采用“2+5”实践教学模式进行,即在陆地实验室进行2天的理论授课,使学生掌握海洋调查总则中,水文、气象、生物、化学、地质等常规要素观测的基本原则和相关仪器的模拟演示与操作培训;在海上实习船“天使号”上进行5天的分组训练,实地操作仪器采集水样,进行大面站观测,分析数据并进行处理。
3.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环境海洋学》。另外课程与《海水分析》等联系密切。
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实习,使学生初步了解《海洋调查规范》、《海洋监测规范》中对常规海洋观测项目的一般规定,包括执行标准、术语、基本程序、质量控制等要求;学习并掌握基础海洋观测仪器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通过对实习数据的处理,培养学生对获取资料的应用及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对当前先进海洋调查仪器进行初步了解。同时,通过克服恶劣海况及海上生活的各种不便造成的困难,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的意识,锻炼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最低学习要求:
了解海洋调查规范要求的一般规定,学习和掌握海洋化学、生物、地质、气象、水文等基础观测项目的基本原理、调查方法及仪器使用,学会实验数据的整理并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处理,撰写实习报告。
2、进阶学习指导:
锻炼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掌握先进海洋调查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掌握解决实际环境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
要完成所有的课程任务,学生必须:
(1)理论课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对老师讲授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务必做到充分理解和掌握,以保证上船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及仪器安全。
(2)上船实习期间,克服船上环境及恶劣天气带来的各种困难,互帮互助,积极参与仪器实际操作,认真记录分组训练的实验数据,运用所学理论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
四、参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赵建中.近海调查实践实习指导书[M]. 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3.
2.李凤岐,高会旺. 环境海洋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3.国家海洋局.GB/T 12763-2007 海洋调查规范[S].
4.国家海洋局.GB/T 17378-2007 海洋监测规范[S].
五、进度计划
序号 | 专题 | 主题 | 计划课时 | 主要内容概述 | 实验实践 内容 |
1 | 陆地实验室理论讲授 | 海洋调查总则 | 2 | 海洋调查规范及方法 | |
海洋水文 | 3 | 海洋水文常规要素观测理论授课 | 水文观测模拟演示与操作培训 | ||
海洋气象 | 3 | 海洋气象常规要素观测理论授课 | 气象观测模拟演示与操作培训 | ||
海洋化学 | 3 | 海洋化学常规要素观测理论授课 | 化学观测模拟演示与操作培训 | ||
海洋生物 | 3 | 海洋生物常规要素观测理论授课 | 生物观测模拟演示与操作培训 | ||
海洋地质 | 3 | 海洋地质常规要素观测理论授课 | 地质观测模拟演示与操作培训 | ||
资料处理 | 1 | 海洋调查数据处理 | | ||
2 | 随船实习 | 海洋水文 | 半天 | 水深测量、海流观测、透明度、水色观测、海水温度观测的原理和方法;海面观测 | 分组训练 |
海洋气象 | 半天 | 海面气象观测、云的观测、天气现象观测、能见度观测、温度、湿度测量、气压、海面风、高空风观测 | 分组训练 | ||
海洋化学 | 半天 | 盐度、溶解氧、pH、总碱度、营养盐采样分析 | 分组训练 | ||
海洋生物 | 半天 | 浮游动物、浮游植物、底栖生物采样观测 | 分组训练 | ||
海洋地质 | 半天 | 海底柱状采样、海底表层采样、悬浮体采样 | 分组训练 | ||
大面站观测 | 1天 | 分组观测采样 | | ||
海洋调查资料处理 | 半天 | 实习观测数据处理 | | ||
现代海洋仪器认知 | 半天 | 先进海洋调查仪器参观介绍 | | ||
实习考试 | 半天 | | |
五、成绩评定
(一)考核方式E:A.闭卷考试 B.开卷考试 C.论文 D.考查 E.其他
(二)成绩综合评分方法:
综合评价项目 | 得分 |
1.课下作业、课堂讨论及平常表现 | 10 |
2.实习表现 | 60 |
3.期末考试 | 30 |
总计 | 100 |
七、学术诚信
学习成果不能造假,如考试作弊、盗取他人学习成果、一份报告用于不同的课程等,均属造假行为。他人的想法、说法和意见如不注明出处按盗用论处。本课程如有发现上述不良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本课程的学习成绩。
八、大纲审核
教学院长:院学术委员会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