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者:mege发布时间:2017-11-10浏览次数:625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有相应的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要求,确保设备仪器状态良好、工作正常、随时可用。

  

二、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严格实行标志管理,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粘贴相应的说明、状态等标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

  

三、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建立编号、标识和档案,并写出书面验收报告备案;对有质量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大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并将其置于明显可见处。

  

四、仪器设备责任人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例行维护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由办公室安排报修;大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办公室,经检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措施。仪器设备的维修应当有记录,对普通仪器设备,填写《实验室运行管理记录》;对大型仪器设备,填写《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册》。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普通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可由责任人负责办理;但对大型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经办公室批准;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租用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借用人或租用人若将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仪器设备的共用、借用、租用,应以不影响本实验室工作为前提。

  

六、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单价为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技术管理,实行机组管理责任制,每台仪器设备的责任人为二名;责任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或认可)合格,具备使用操作资格;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运行条件,加强管理和维护;对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状况,责任人应当及时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册》中予以记录。

  

七、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或使用人必须熟知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促进和扩大大型仪器设备的共用、开放,按照工作计划和需求,办公室适时组织培训活动,由责任人对相关人员进行大型仪器设备技术培训;经培训已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可以使用相应的大型仪器设备,必要时,使用者应当接受责任人的技术指导。

  

九、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经济管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除计划内教学和技术培训外,本着“取之于机,用之于机”的原则,对本实验室内的其他用机收取运行消耗成本费用,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按照实验室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