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的通知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15-02-07浏览次数:246

各研究生班级:

为了完善学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决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的研究生拥有以下权利:

1)申请担任研究生临时工作助理岗位工作,经聘任上岗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劳取酬。

2)山东省生源毕业研究生可以申请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

3)其他。

2.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的研究生应履行以下义务:

1)确保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及时将家庭经济重大变化情况向学院进行报告,不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标准的,应及时申请退出信息库。

3. 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库的研究生应向学院党委提交乡镇/街道政府或民政部门审查认定的《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附件1)。学院党委审核研究生提交的材料并结合研究生的实际在校情况,确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 各学院于每学期开学后半个月内根据研究生毕业、家庭经济情况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进行调整,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5.请各研究生班级及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办理相关证明,并于2015310日前将各班《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附件2)发送至hkdzz@ouc.edu.cn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docx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xlsx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