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4月15日起开展2015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下同)还款确认及相关工作。
一、人员范围
我校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2015届毕业生,包括提前至2015年毕业的贷款学生、申请提前还款、因升学需办理展期的贷款学生及本应2015年毕业因自身原因造成学制延长(如延期毕业、降级等)的贷款学生,具体名单见《2015届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
若学生属于提前毕业等特殊情况名单不在附件中的,需学生本人联系当地资助中心进行处理。
二、毕业确认程序及说明
1、学生网上确认个人信息:4月15日—4月24日
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要更新信息,先到“个人信息变更”中修改,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完成申请;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学生必须准确详实地修改、核对相关信息。需要核对确认的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核对是否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及时进行修改,无法修改的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
(2)通讯信息:填写现有的信息;
(3)就学信息:请填写完整规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专业科类别等信息;
(4)家庭信息:家庭住址要保证能够准确收到信件,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话;
(5)就业信息:将已知的信息尽量填写详细,若毕业前未确定工作,请在“其他信息”备注中说明;
(6)联系人信息:填写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
2、学生核对《毕业确认表》:4月25日—5月8日
学校下载打印《毕业确认表》统一交给学院(系),由学院(系)组织学生核对信息。
升学的,由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并在“补充说明”处填写“升学”;提前还款的在“补充说明”处填写“提前还款”;若有其他特殊情况也在“补充说明”处予以说明。
3、学院(系)审批《毕业确认表》:5月11日—5月15日
学院(系)审核《毕业确认表》,如学生填写信息正确、完整,需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在《毕业确认表》右下角写上“经办人:XXX”并加盖学院(系)公章。完成审批后于5月15日下班前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如果贷款学生保送或考取研究生,需办理贷款展期的,请及时联系当地资助中心,提出展期申请,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学生名单、学生信息确认等方面,若有特殊情况,需联系资助工作办公室进行处理。
3、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不再进行毕业确认,由学生毕业后自行联系放贷的金融机构,商讨还款事宜。
学生工作处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