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安排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15-06-17浏览次数:309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安排

一、党委组织部

毕业生党员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各院(系)登录党委组织部网站仔细阅读《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并下载附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分类详细填写,于617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版至lixin@ouc.edu.cn,由组织部逐一审核并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62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到行远楼455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介绍信。

7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第二批离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届时请以院(系)为单位持离校毕业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到行远楼455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集中办理(联系电话:66782722)。

二、团委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院(系)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团员证,鱼山校区各团支部于618日下午(13:30—17:00)集体到职教楼团委办公室(校医院旁二层楼一楼)办理,崂山校区各团支部于6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集体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办理。

第二批离校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院(系)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团员证,鱼山校区各团支部于716日上午(8:30—11:30)集体到职教楼团委办公室(校医院旁二层楼一楼)办理,崂山校区各团支部于717日下午(13:30—17:00)集体到崂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办理。

团员证遗失的同学,请持院(系)相关证明,按上述工作安排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三、教务处

1. 69日前,各院(系)结束毕业生的课程考试(非毕业班考试除外)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考试。所有课程成绩请务必于612日前录入成绩系统,以免影响到毕业生离校。

2. 615日前,各院(系)安排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事项,并报送《中国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评定报告》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名册》。

3. 6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教务处负责将6月份毕业学生名单上传至学生离校管理与服务系统。

4. 616—17日,参加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且符合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本科结业或退学条件的学生,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地点:崂山校区行远楼343室,电话:66782731

5. 625日,学校召开2015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届时发放6月份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 626—27日,6月份毕业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

7. 716—17日,参加7月份课程期末考试合格,经确认可以毕业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

8. 716—17日,参加7月份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且符合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本科结业或退学条件的学生,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地点:崂山校区行远楼343室,电话:66782731。逾期未办理者,符合结业按结业处理,符合退学按退学处理。

9. 720日,7月份毕业学生到所在院(系)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研究生院

1. 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证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收齐后交研究生院加盖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毕业留念章后发回研究生作为留念。研究生证丢失的研究生,由学院写明情况并出具汇总名单(本人需提交情况说明到学院,由学院存档),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办理时间及地点:

623崂山校区行远楼139室(电话66782547

624鱼山校区胜利楼105室(电话82031663

联系人:康老师

2. 研究生校徽由毕业研究生自己妥善保管作为留念。

3. 625日学校组织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之前,各单位请勿召开研究生毕业典礼。

4. 617日前,毕业研究生登录图书馆主页,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经图书馆做格式审核,合格后转研究生院学位办做查重检测,审核通过者,在校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颁发毕业证。

5. 615日前,毕业研究生登陆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正确提交者,在校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颁发学位证。

6. 在上述规定时段,按照指定格式,成功上传毕业论文、填报学位信息的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可在“2015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上直接领取学位证。

五、学生工作处

620日前,所有未签订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还款协议的毕业生到中国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

联系人:霍明云电话:66782575

未解除留校察看的本科生不能毕业离校。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悔改表现的,可按期解除察看;对在察看期间认真悔改、表现较好的,经学生工作处研究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作出提前解除察看的决定。拟于今年毕业的学生,欲提前解除察看,其本人应在615日前提出申请。

联系人:谢瑞堂电话:66782791

六、财务处

1. 教务处、研究生院于618日前将毕业生名单(盖章的纸制版和电子版)交至财务处。

2. 延长修业年限的毕业生,无需到财务处办理手续,延期学费预存在和学费库关联的银行卡中待财务处统一代扣。

3. 各院(系)督促未缴清应缴费用的毕业生于612日前到所在校区财务处缴纳费用,欠费将影响领取报到证。

财务处联系电话:66782343

七、保卫处

户口发放时间,第一次定于624日,分别在崂山校区行远楼126房间和鱼山校区胜利楼111房间发放。第二次定于720日,分别在崂山校区行远楼126房间和鱼山校区胜利楼111房间发放。

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是每个毕业生户籍迁移过程中的唯一凭证,因此在领取和发放中要妥善和慎密,切勿丢失。为此提醒各院(系)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 领取本院(系)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时要当面清点、核对,然后签收。

2. 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发放时要尽量发到本人的手上,要求本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代领时要求代领人签字并留下代领人和学生本人的联系电话。

3. 提醒学生领到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后要认真核对迁移证的个人信息和迁移证右下方有无户口专用章,如发现有误,请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和迁移证到八大关派出所办理更改事宜。

4. 更换单位的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如发现与现户口迁移地址不符,请本人持证到八大关派出所办理更正。

5. 825日之前请将发放剩余的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并附上名单)及毕业生领取户口签字的发放表一并交到保卫处户籍科。

联系电话:82032250联系人:贾老师

八、计生办

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相关规定及就业单位要求,毕业生就业、落户及升学均需提供个人婚育信息。为更好地服务学生,减少其离校后不必要的麻烦,请各院(系)派专人统一为学生办理《毕业生婚育信息表》。

1. 毕业学生从学校计生办网页下载《毕业生婚育信息表》,按要求真实、详细地填写个人婚育信息。

2. 院(系)统一收取表格,确认是否符实,经院(系)有关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交到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

鱼山校区

办理时间:617

点:胜利楼107房间电话:82032211

崂山校区

办理时间:618日、19

点:行远楼215房间电话:66782212

第二批离校的毕业生,请各院(系)派专人于713日统一到行远楼215计生办办公室办理。

九、图书馆

1. 2014届毕业生在学校图书馆的借书截止日期为610日,611日起只还不借,毕业生离校前持校园智能卡仍可进入图书馆享受其他服务。

2. 请毕业生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于620日(第一批离校人员)、77日(第二批离校人员)之前到所在校区总服务台将所借图书或欠款全部还清,欠款只能通过校园智能卡支付。如有丢失的图书,请办理赔偿手续,具体操作详见图书馆主页《图书赔偿管理办法》。

3. 图书馆将根据校网络与信息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名单,于622日(第一批离校人员)、710日(第二批离校人员)批量注销图书借还系统中所有符合条件的读者信息,届时离校系统中的图书馆部分将自动更新状态,从而完成图书馆环节的离校手续。

4. 如果毕业生在登录离校系统后发现在图书馆环节仍存在问题,请先登录图书查询系统(http://222.195.226.30)查询欠费及未归还图书的具体信息,并请尽快到所在校区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为顺利完成相关操作,请务必携带充有足够金额的智能卡)。如有疑问,请随时到所在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进行咨询,或拨打电话:崂山校区66786095;鱼山校区82032354

5. 应届毕业研究生需要按照研究生院和图书馆的通知,进入图书馆主页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请于617日前完成,如在使用论文提交系统时出现疑问,可咨询图书馆参考咨询部,电话:6678189166782698

十、后勤集团

(一)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1. 各院(系)请于620日前将盖章后的毕业生宿舍文明检查员名单交至所在生活区公寓管理部,电子版发至yuhui0215@ouc.edu.cn。文明检查员名单请务必标明宿舍号、联系方式和离校时间。因分两批离校,文明检查员应为本宿舍最晚离校的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不能做文明检查员。

2. 各宿舍文明检查员请于624日到各楼值班室领取《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离宿手续单》。按离宿手续单要求办完后,凭离宿手续单到所在生活区公寓管理部办理离宿手续(鱼山校区:5号楼对面平房办公室;崂山北区:北区7号楼一楼办公室;崂山南区:南区8号楼一楼办公室;崂山东区:东区4号楼和6号楼中间)。

3.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于626—27日进行毕业生房间的离宿检查验收,请各宿舍文明检查员留守办理。

4. 第二次离校的学生,将集中合并住宿,并于720日到所在生活区公寓管理部办理离宿手续。

5. 今年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请于626日将个人行李送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各生活区指定房间(另行通知),新生注册报到时方可领取。在新学期注册报到之前,中心不予安排住宿。

联系电话:崂山66782178,鱼山82032178

(二)校医院

1. 毕业生离校前查体及复查工作:61日前完成。

2. 毕业生健康体检档案以院(系)为单位到所在校区校医院预防保健科领取,领取时间两校区都是61—20日每周一至周五。

十一、网络与信息中心

2015届毕业生离校不需要到网络与信息中心集体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学生的校园网账号和校园智能卡业务按照以下方法处理,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可以单独到各校区网络与信息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联系电话:崂山校区 66782222 、鱼山校区 82032161、浮山校区 85902025

(一)校园网

1. 本届毕业生的校园网账号使用期限至2015915日。

2. 考取本校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入学后,持有效证件办理网络账号的延续使用手续。

(二)校园智能卡

2015届毕业生的校园智能卡不回收,根据毕业生离校的时间统一设定校园智能卡在校使用的有效期。为了简化离校手续,建议毕业生先去图书馆办理图书管理子系统的相关手续,并有计划使用校园智能卡,尽量在毕业离校前消费完卡内金额。

如果毕业生的校园智能卡内有余额,毕业生可分别在学校安排的离校时间626日和271600时前、720日到网络与信息中心用户接待大厅办理校园智能卡销户退款业务,其他时间请到后勤集团计财部办理,地点:崂山校区学生宿舍21号(校医院旁)7楼,联系电话:66782777;如果毕业生的校园智能卡卡内无余额,毕业生不必办理销户手续,根据学校提供的毕业生离校名单,相关校园智能卡将择期批量统一销户,销户后的校园智能卡将不能再使用。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其校园智能卡可以延期使用到2015年秋季入学时,此部分校园智能卡将择期统一销户,如果校园智能卡卡内有余额,911日前可单独到后勤集团计财部办理退款销户,地点:崂山校区学生宿舍21号(校医院旁)7楼,联系电话:66782777

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其校园智能卡可以延期使用。

十二、校友会

1. 学校将继续在毕业生中落实校友联络员制度,请各院(系)协助在毕业生中每班(硕士生、博士生可根据人数以专业、年级为单位)选定一名校友联络员,负责毕业后与母校及校友们的联系、沟通及信息交流、更新等工作。请各院(系)将联络员的姓名、班级、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QQ号等按附件表格要求汇总(见附件4《校友联络员登记表》),于615日前发到校友会邮箱:xiaoyouhui@ouc.edu.cn,校友会将于620日前为联络员颁发聘书等。

  1. 为进一步培育、激发毕业生的校友意识和母校情结,自2015年起,校友会将在应届毕业生中推进海之子校友年度捐赠活动,启动五子顶樱花海校友纪念林建设项目,使毕业生在即将离开母校之际通过参与年度捐赠系紧与母校的联系纽带。为此校友会印制了活动倡议书、制作了捐赠纪念徽章,请各院(系)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宣传、组织、发放。

  2. 请各院(系)在毕业教育中开展增强校友意识和母校情结的活动,并及时与校友会沟通,校友会将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并遴选特色品牌活动给予必要资助。

    十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分别办理离校手续,在各个部门办完手续后,分别到所在校区领取报到证。

    办理时间:

    62627日,720

    办理地点:

    鱼山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胜利楼103电话:82032820

    崂山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行远楼辅楼)电话:6678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