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15-09-03浏览次数:213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15年第68

主题: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银行通知和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将开展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

2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数

2015级本科生4期,2014级本科生3期,2013级本科生2期,2012级本科生1期;研究生贷款期数以实际学制为准;在校期间每人只能申请一次贷款,按期数每年发放;如有特殊情况,第二年开始可以停贷。

三、贷款金额

本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

四、学生提交纸质材料:96日之前

请依下列顺序排列,将材料交至学院: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由学生本人提供,若为打印版,签名处要手写);

2、加盖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4、本人学生证(或智能卡)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6、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需要在复印件上写上本人名字,并将银行卡卡号手写在复印件上必须是中国银行的借记卡,最好是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中国银行卡,校友卡无效);

7、《父母同意贷款说明》并签字按手印(未满18周岁的学生提供);

五、学生网上申请:831-96

1、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http://xgzx.ouc.edu.cn

2、学生初次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登录激活账户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核对完善个人信息。

3、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模块申请,学生须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填写说明》(附件1)完成网上申请,并及时关注学院(系)审批情况,如果审批被打回,请及时点击“申请”项进入申请表单查看打回原因,重新修改表单后提交。如果逾期未对打回信息进行修改而未通过学院(系)、学校审批的,将视为放弃贷款申请。

联系人:西国庚

联系电话:66786608

邮箱:hkdzz@ouc.edu.cn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填写说明.xls

附件2 学院审批国家助学贷款新贷指南及注意事项.doc